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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女方没工作,能否要到孩子的抚养权?(纪蓉蓉律师)

2022-4-21 9:38:35

  在我们周边生活中,存在很多女性结婚后辞职,专门照顾小孩的家庭。一开始还有爱情的甜蜜,可当爱情变成亲情,小孩变成负担,夫妻之间的感情也就变化了,因此,很多家庭就会选择离婚。

  一旦感情破裂,走向离婚之后,便会导致许多离婚纠纷的案子。例如,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等等。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如果女方没工作的话,还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问题一:

  夫妻离婚,女方没有工作,能否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没工作也是可以要孩子抚养权的,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问题二:

  协议离婚的,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

  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

  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

问题三:

  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如何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以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以上,就是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及分析意见,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女方没工作的,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但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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