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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制定拆迁方案、广泛宣传拆迁法律法规。
1、在房屋拆迁实施前,充分走访了解拆迁群众的诉求,协助政府拆迁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同时向被拆迁群众宣传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助手,律师事务所在政府拆迁办公室制定征地拆迁实施方案过程中,对拆迁方案的合法性提供意见和建议,使方案的制定更具有民主性和可行性,保障被拆迁群众利益在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
3、配合政府拆迁部门向被拆迁群众宣传好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向被拆迁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拆迁法、继承法、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对被拆迁群众提出的房屋征收、房屋继承、房屋买卖、离婚房屋分割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切实帮助被拆迁群众解决在拆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争取被拆迁群众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房屋拆迁工作奠定基础。
二、贯彻实施拆迁方案,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1、配合政府拆迁部门对已公布的拆迁方案,做好被拆迁群众的法律政策咨询和指导、解释工作,保障房屋拆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2、代理政府拆迁部门与被拆迁群众进行拆迁事务的谈判。
3、房屋权属认定、面积认定。对拆迁范围内房屋逐一登记,排查存在权属争议的房屋。争取提前介入、主动帮助被拆迁群众解决房屋财产继承、房屋买卖、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够调解的及时调解;需要诉讼的疏导其依法诉讼,避免因房屋权属纠纷影响拆迁进程。主动介入处理房屋拆迁登记面积争议问题,依据拆迁法规、拆迁方案和实际情况,向政府拆迁部门提出建议,向被拆迁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4、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根据拆迁房屋登记情况,做好每户拆迁合同文本准备工作,保证各项内容、数据填写正确。按照先易后难、先来先签顺序组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
5、建立合同签订管理制度,在内容准备、内容审核、合同签订、合同登记等方面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履行。
1、律师按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协助政府拆迁部门组织安置房屋的选号工作,保证选号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律师按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协助政府拆迁部门向被拆迁人发放拆迁补偿费。
3、被拆迁人原因导致安置房屋、拆迁补偿费发放存有争议的处理。由于部分拆迁群众存在因房屋财产继承、房屋买卖、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虽经调解或诉讼,但当事人往往关系紧张、沟通不畅。需要律师做好后续法律服务工作。
4、被拆迁人原因导致安置房屋、拆迁补偿费权属争议未结的处理。律师根据案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拆迁部门和拆迁权益当事人提出法律意见。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
201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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