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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轻伤刑事案件办理的实践与思考(张屹律师)

一、案件背景与数据趋势:轻伤害案件的司法现实

  总结近几年的执业经历,刑事案件中的轻伤害案件的比例有所升高。查阅目前最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3月8日发布)所公布的司法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25.3万件,同比上升28.9%,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2.6万人,提起公诉168.8万人,同比分别上升47.1%和17.3%。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9.8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2.5%和12.6%。持续引领正当防卫理念,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261人,同比上升25.5%。

  通过数据可以发现,我国刑事案件的整体数量依然在高位运行,而被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的案件和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同比却是上升状态,这一数据不仅反映刑事案件总量高位运行的现实,更凸显司法机关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原则的贯彻,以及法律适用中法理情统一的深化。

二、政策革新:轻伤害案件办理的规范化

  2022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于轻伤害案件的办理方针和具体办法有更加精准、实用性更强的规定,标志着轻伤害案件办理进入精细化阶段。根据《意见》,轻伤害案件特指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且损伤程度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标准的案件。

  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埋下问题隐患或者激化矛盾。《意见》明确两类差异化处理路径:

  1、从宽处理:对因婚恋、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或偶发事件引发的案件,应结合个案情节,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注重矛盾化解与社会关系修复。

  2、从严惩处: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恶劣的案件,须依法严厉打击,彰显司法威慑力。

三、正当防卫制度的司法突破

  正当防卫的认定一直是轻伤害案件办理的核心难点之一。该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出现频率较高,且对于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有决定性影响。

  《意见》明确,对被害人出现伤害后果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时,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主观方面和客观行为准确认定,避免“唯结果论”、“谁受伤谁有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拉扯的,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

  2018年“于海明案”(江苏昆山“龙哥”案)是正当防卫制度革新的里程碑。该案中,于海明在遭受持刀攻击后夺刀反刺致对方死亡,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此案确立“防卫无需退让”原则,为《意见》的制定奠定实践基础。该案作为正当防卫制度革新的标志性案例,推动了“正当防卫无需退让”理念的普及,强化了公民对不法侵害的合理对抗权。

  类似案例如2023年“李某电梯冲突案”,李某因对方持续殴打而还击致其轻伤,法院援引《意见》认定防卫过当但免予刑罚,体现司法的人性化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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