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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非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责任?(付鑫律师)

  当下,司法实务中对多层转、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请求发包人、非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分包人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的裁判规则仍然没有明确、统一的意见。目前能够确定相对主流的观点是:多层转、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无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原则上也无权直接要求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分包人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

一、对于第四十三条两款内容的分析:

  第一款: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分析:第一款以合同相对性原理为依据,指出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要求自己的前手(转包人、违法分包人) 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

  第二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分析:第二款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赋予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直接向发包人(建设单位)主张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权利,实际施工人若直接起诉工程的发包人,则必须追加自己的前手(转包人、违法分包人)进入诉讼;

  二是,实际施工人主张的工程款数额,须待查明发包人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的价款数额后,发包人在该数额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付款责任。

二、最高法观点:

  实践中,建设工程行业普遍存在工程多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此情况下,实际施工人能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直接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能否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现存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外公开的该庭2021年第20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解释只规范转包和违法分包两种关系,未规定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因此,可以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再包括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也不包括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此外,关于实践中存在的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分别起诉,请求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为防止不同生效判决判令发包人就同一债务分别向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清偿,在承包人已经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可以在一审辩论终结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其另行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不应受理。实际施工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如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应当将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和实际施工人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三、总结-两类实际施工人享有的不同权利

  最高院认为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其明确区分了两类实际施工人享有的不同权利。

  单层转包和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转包、违法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基于合同向相对方主张权利,或同时向两者主张。

  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不能向发包人和与其没有直接关系的主体主张权利。在多层转包、多层违法分包、挂靠后再次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仅指最后进场施工的民事主体,当然如果在违法分包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可能不止一个主体。此类实际施工人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四、救济路径

  虽多层转包、分包的实际施工人不适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除了直接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之外,理论上仍存在其他权利救济途径,向发包人、非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分包人主张权利,以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但需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代位权诉讼

  多层转分包工程中,只要实际施工人、次承包人、总承包人三方之间层层存在到期应付款,次承包人又无正当理由怠于向总承包人追索欠款,实际施工人便可考虑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行使代位权,从而向发包人、非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分包人主张权利。但该条针对实际施工人维权实际上作用有限,其一是其认定条件较为严苛,其二是其只能突破一层合同关系,无法突破层层合同关系向实际欠付方主张权利。

2.债权转让与债务加入

  如果转包和分包层级较多,则可以考虑越过中间层级,从第一手转包、分包人处受让债权后再行起诉。亦可以发包人、非直接合同关系的转、分包人的行为构成债务加入为由,要求相关主体承担工程款支付责任。但此种方案可能存在损害其他分包人、转包人的利益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因此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考量是否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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