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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向防疫“枪口”的刑事犯罪行为(吴东玲律师)

2020-7-1 13:48:38
  2020年1月28日,公安部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造谣、不实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卫生防疫等正面教育引导,坚决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要组织精兵强将快侦快破,并及时予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公安部已正式通告严打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造谣滋事、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收购转生动物等15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公安机关也陆续发布了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行为的通告,国家可谓是三令五审,千叮万嘱,但可气可惜的是,仍然有部分群众置若罔闻、视同儿戏、以身试法。2003年非典期间紧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十八条法律条款再次成为高频法条。
  日前全国各地已有多人被刑拘,以下是兰州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公布的部分刑事案件,现与大家共同学习,以期全国人民提高敬畏之心,照顾好自身健康、听从政府指挥,配合防疫工作,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尽快打赢这场特殊的“战争”。
 
一、苟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叶某妨害公务罪

 
三、孙某寻衅滋事罪

四、刘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五、薛某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六、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七、苏某某、王某某、杨某某非法经营罪

  疫情当前,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我们都已经陷入这场灾难之中。让我们谨言慎行,努力配合政府工作,尽快消灭瘟疫,恢复我们“自由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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