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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网络中大额消费行为能否被追回?(冷博律师)

2020-4-7 17:14:47
  近年来,随着触网年龄逐渐低龄化,一些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大额消费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却尚未成熟,导致有时会购买奢侈品或者超过其支付能力的商品,尤其是现在盛行的网络游戏以及网络直播,更是让不少未成年人为了装备、送礼,偷偷使用家长的手机进行大额交易。
 
  最近笔者就接触到一起案例:十岁的小宇(化名)经常用父亲手机玩游戏。从2019年2月开始,小宇的父亲发现,其名下的银行卡时常会有自己不知情的异常消费,后经多次询问小宇得知,系小宇私自使用其父亲的网上银行进行游戏充值。小宇在半年时间里,往自己的游戏帐号里充值了近一万元。小宇的父母以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应属无效为由将游戏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小宇的充值行为无效,并返还游戏充值费用近人民币一万元。经法院调查得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宇用自己的名字注册游戏的用户名与密码,其父亲的银行卡密码系小宇的生日,小宇猜了两次就试对了,并且小宇称为避免其父母发现,将在充值时收到的确认信息都删掉了。
 
  那么,小宇的这种大额消费行为有效吗?近一万元人民币的充值能要回来么?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十岁的小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行为并没有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并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有效情形,游戏公司也并未举证已经履行了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网游消费的义务,应当认定本案的充值行为是无效法律行为。最终本案在法院的调解下游戏公司退还了全部充值费用。
 
  但是未成年人在游戏中大额充值行为也并非都能认定行为无效。能否成功退款,关键是在于证据的收集,家长必须证明涉及的消费行为是否为未成年人所为。因为,游戏平台在接受充值的时候,不可能判断是成年人实施的充值行为还是未成年人实施的充值行为。如果家长主张是未成年人充值,而且要求退款的情况下,就要举证证明充值行为是小孩实施的,而非大人实施的。否则将无法成功追回充值款。
 
  2019年5月1日,文化部印发的《规范网络游戏运营》的通知已经开始实施了。通知对一些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游戏平台进行规定。这就是为了防止未成年人陷入到游戏当中。作为小孩的监护人,还是管好自己的手机,看好自己的孩子。这不仅仅是预防经济方面的损失,而且对孩子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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