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未及时换证的情况。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无证驾驶”?当你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往往会以无证驾驶为由拒绝理赔,或者会告知侵权人即便交强险赔偿后,保险公司也要向侵权人追偿。驾驶证过期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真的可以拒绝赔偿吗?答案是否定的。
通过整理此类判例发现,法院一般认为: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时没有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证过期仅是外观证件的瑕疵,属于有证驾驶但存在证件瑕疵的情形,并非实质驾驶资格丧失而归于无证驾驶的情形。因此,不能简单地将“驾驶证过期”等同于“无证驾驶”。应结合关于驾驶证过期的三种具体情形区别判断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
第一种情形: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驾驶证逾期一年内,一般只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便可恢复驾驶资格;
第二种情形: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但未满三年的,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第三种情形: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三年,驾驶证被系统注销后不可恢复,驾驶人需重新报名参加驾驶证资格考试。
以上三种情形,除第三种情形驾驶人必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外,其余两种情形只要按照交管部门规定均可以更换驾驶证,属于有证驾驶但存在证件瑕疵的情形,驾驶人员并未丧失实质驾驶资格,不应认定为无证驾驶的情形。因此,驾驶证过期三年以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偿。
温馨提示:
当驾驶证过期后,切记不要开车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如过期后仍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以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因此,当驾驶证过期后切记不要开车上路,一旦被交警查到,通常会被视为无证驾驶。罚款、拘留等处罚便会接踵而来,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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