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文件
关于对宋立等同志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山中苑律字(2015)第2号
各部、室:
2014年在青岛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指导帮助和中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合伙人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支持下,中苑所全体同事,勇于面对市场竞争,积极拓展业务领域,齐心合力,奋力拼搏,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和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了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积极向上的优秀律师、优秀员工。经合伙人推荐、评议,决定对下列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一、特殊贡献奖:于永平
二、优秀党员:秦裕聚
三、优秀青年:薛青
四、先进工作者:宋立、王锦、李智明、张雪松、赵宝林、吴东玲、陈明勇、刘艳刚、李勇、葛宁、刘春蓉、纪蓉蓉。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同志,戒骄戒躁,在2015年的工作中再创辉煌!
中共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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