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机构

0532-85810352

首页 > 律师文萃 > 律师文萃 > 律师文萃

女神们的“年卡”被疫情“缩水”了吗?(吴东玲律师)

2020-7-17 14:45:38
  在新冠病毒面前人人平等!虽然作为女神,但同样与其他人一模一样,老老实实地在家宅了接近两个月。而且,国家至今尚未全面解禁,有些单位还是不能复工,尤其是诸如美容、健身、餐饮等事关“人员聚集”的单位仍然继续歇业中。值得欣慰的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正确与英明领导下,我们依仗着国之重器们的专业与果敢、依仗着武汉英雄人民的自我封闭、依仗着逆行者们的英勇无畏、依仗着每一颗中国心的团结凝聚众志成城……新冠疫情防控趋势持续向好,基本得到了控制。
 
  春天,也怀着她满满的诚意向我们扑面而来,一切蛰伏的美好正在醒来,女神们憋了很久的爱美之心也惊蜇了,盼望着美容院、健身房、游泳馆等等让人变美的场所快快开门纳客,已经将“美容年卡”“健身年卡”“游泳年卡”等等卡片拿出来看了数遍,想像着健身使身体恢复紧致、美容使皮肤快速亮白……突然发现,年卡的服务期限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辣么,不能去实体店消费的这些日子,肿么算?难道是白白浪费了?“疫情之下没有孤岛”,难道“年卡”也被疫情“缩水”了吗?
 
  笔者作为资深级“女神”律师,接到类似的咨询电话,也非常认真地考虑了这个问题;同时查阅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尚未找到一份相关疫情导致“年卡”期间不能提供服务的判决书;笔者也亲自向青岛极地海洋世界和英派斯健身会所分别致电询问“年卡”的期限问题,均未找到明确的答案与答复。
 
  那么,笔者开始从法律角度进行层层剖析,焦虑的小心脏也逐渐开始平复了下来:
一、“年卡”的法律定性。
  “年卡”一般指经营者推出的一种套餐服务,只要客户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那么在一年内可以享受不限次数或者规定次数的服务,通常“年卡”一般是只限定持卡人或该卡指定的人使用。推出这种“年卡”服务的场所主要有旅游景区、美容院、健身会所或游乐场所。通俗地讲就是“合同期限为一年、服务次数不限或者限定次数的、过一年期便无效的服务合同”。
 
二、新冠病毒疫情对“年卡”履行的影响。
  新冠病毒疫情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情况可分为三种:一是导致合同全部不能履行、二是导致合同部分不能履行,三是导致合同暂时不能履行。
  针对旅游景区、美容院、健身会所或游乐场所等等女神们常见的“年卡”服务合同,则属于“合同暂时不能履行”。
 
三、新冠病毒疫情的法律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新冠病毒疫情来势突然未被预见、疫情爆发未能避免、服从国家防控指挥命令闭门歇业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属不能克服的客观困难,故,从国际到国内司法界已经将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从法律上明确定性为“不可抗力”。
 
四、针对“年卡”履行受到疫情影响的法律处理。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女神们按期足额支付“年卡”费用之后,如无特殊情形商家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则,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服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也就是说,“不可抗力”属于商家未按期提供服务承担违约责任的除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非典期间发布的 《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中:“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 的内容,人民法院基于促进商业交易、保护经济环境的考虑和理念,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会采用变通方法尽可能促进原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会根据公平原则平衡利益。也就是说,女神们如因商家未按期提供服务诉求直接解除合同、因商家延期提供服务主张赔偿责任,法院通常均不会支持,毕竟大家都要相互体谅、共同分担疫情造成的困境啊。
 
  女神们,因疫情耽搁的“年卡”服务期限应当依法顺延 ,“年卡”没被疫情“缩水”哦!让我们放心+开心地过属于我们的女神节吧!疫情过后我们就可以继续去美容、健身、游泳和旅游啦!让我们翘首期盼、让我们拭目以待:讨厌的病毒早日归零吧!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