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全国人民都在行动起来抗击冠状病毒肺炎的斗争中,出现了与之相关的违法犯罪及法律应对问题。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行为,必须严格依法查处,根据不同情况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朋友们在网络上面看一些文章的时候,有可能会发现,有的文章是属于不实的编写,甚至造谣的情况,对于这些歪曲事实的造谣或者是传播谣言的人,我国法律会如何追究其责任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我国相关法律知识,特整理如下内容,与大家共同遵守。
造谣传谣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
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
2015年8月29日,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九)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